彰化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獨立研究作品 徵選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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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長
張貼日期: 2023-09-14 14:09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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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獨立研究作品
徵選簡章
- 依據: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。
- 目標
- 鼓勵學校強調具啟發性、創造性之教學,以培養學生獨立研究之能力。
- 鼓勵學生從事研究工作,訓練研究方法,增進發表技巧,培養獨立研究之正確觀念及態度。
- 落實資優學生獨立研究課程之規劃。
- 增進資優學生獨立研究經驗及心得之相互交流。
- 辦理單位
- 主辦單位:彰化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。
- 承辦單位: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、彰化縣彰化市泰和國民小學。
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之三年級以上及公私立國民中學(含完全中學國中部)資優學生及普通班學生。
- 徵選作品類別及組別規定說明
- 作品類別
- 數學類(國中組、國小組)。
- 自然、科技類(國中組、國小組)。
- 人文社會類(國中組、國小組)。
- 送件作品說明:
- 設有資優資源班之學校,請依學生數送件:
- 學生數10人以下至少須送1件作品。
- 學生數11-20人至少須送2件作品。
- 學生數21人以上至少須送3件作品。
- 徵選作品應由學校經校內初選或推薦參加,經由學校報送,除文學類以外作品應優先薦送採實驗、觀察、訪問等實證方法完成之作品。
- 為鼓勵普通班學生參與,若普通班學生與資優生共同合作參與本徵選,其獨立研究作品即不列入普通班作品件數採計。
- 普通班學生作品,每校每項作品類別參賽件數如下:
班級數
教育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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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班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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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-24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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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班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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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
三至六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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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徵選作品類別至多3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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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徵選作品類別至多5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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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徵選作品類別至多7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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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數
教育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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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班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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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-24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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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-44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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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班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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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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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徵選作品類別至多3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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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徵選作品類別至多5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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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徵選作品類別至多7件
|
各徵選作品類別至多15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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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收件日期:112年12月18日(星期一)至112年12月22日(星期五);逾期不收件。
- 收件方式:請在收件期間,由下列二方式擇一交件。
-
- 郵寄送件—500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「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」資優發展組收(郵戳為憑)。
- 親自送件—請於期限內(例假日除外)上午8:30~11:30或下午1:30~4:30送至「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」四樓行政辦公室。
- 作品應含內容:(請依序以長尾夾簡易裝訂,勿使用膠裝、訂書機)
- 送件清冊1份(如附件一,以校為單位由校內承辦人員彙整後隨作品繳交,每校僅需繳交1份清冊)
- 報名表1份(如附件二)
- 授權同意書1份(如附件三)
- 作品切結書1份(如附件四)
- 作品說明書紙本一式4份(含封面),採雙面印製(如附件六之一、六之二)
- 作品說明書電子檔(word及pdf兩種格式)
由縣府聘請學者專家者擔任評審人員,針對研究主題創新、文獻引用的適當與詳盡程度、主題內容、研究方法適切性、研究過程周詳程度、組織架構的嚴謹、文筆流暢、實用價值及可行性、口語表達能力等項度評分。審查流程如下:
- 初審:各類各組分組初審,審查作品說明書,並由委員就通過初審之作
品抽籤決定複審順序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- 通過初審之作者需出席並現場說明,未出席者,不予複審。
- 複審活動中,如共同作者未全員出席,其餘成員仍可參與複審,但缺席者取消個人獲獎資格。
- 複審活動時參賽者著便服,著制服或可辨識學校之衣服者不予複審。
- 複審活動由學生進行作品報告,指導教師、隨隊人員或家長等相關人員均不得進入複審場地。
- 複審日期另行公告。
- 成果發表日期另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