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4-08 09:28:33 點閱:1013
本縣110年1-2月A1類交通事故(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)發生21件、死亡22人。其各型態分析如下:
(一)肇事車種以普通重型機車13件最高,自用小客貨車7件次之。
(二)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5件最高,未注意車前狀態及酒醉(後)駕駛失控各2件次之。
(三)事故發生時段以上午6時至8時5件最高、下午2時至4時4件次之。
(四)當事人年齡以65歲以上、31至40歲及11至20歲各4件較多
宣導內容:
(一)機車左轉,設置有兩段式左轉標誌,請兩段式左轉;若無兩段式左轉標誌,請先變換車道至內側車道再左轉。
(二)路口轉彎前30公尺或變換車道,提早打方向燈,並看照後鏡及擺頭查看有無人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