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資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0-09-14 08:48:21 點閱:371
一、在學學生因單親或失親、家庭突發變故、家境清寒,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,得申請本項助學金。
二、申請對象:國小在學學生;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。
三、申請地區:限台中市、南投縣市、彰化縣市之學校。
四、申請方式:由各校自行從網路下載資料表格,學校審核後提出申請寄至本會。
五、推薦名額:每校限一名,若超出一人經校內評選後推薦之。